紫云自治县2015年猴场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主体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450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自治县2015年猴场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主体施工)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字【2015】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紫云县猴场镇街上;建设规模: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40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为700平方米。包括:(1)新建公租房三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2)其他建筑面积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