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天建施招(2015)第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建设[2012]36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资金、部门自筹(投资+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天柱县擎天路人民检察院院区内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776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约583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全部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0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申请人不足7家时,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09月01日09:00时至2015年09月05日23: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9月01日09:00时至2015年09月05日23:30时(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柱县擎天路地址:贵州省凯里市万博荷香居2号楼2单元1604号
邮编:556600邮编:556000
联系人:杨德和联系人:杨志
电话:0855-7522458电话:0855-8579359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4年07月31日至2019年07月30日
201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