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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中心城区小坝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猪市坝安置点)设计招标(二次)结果公告

2014-02-24 查看 17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中心城区小坝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猪市坝安置点)设计(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2月24日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4.16

报价

1235000.00 元

首席注册建筑师

刘全生

类似业绩

九华示范区郭家两型安置区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8.09

报 价

1250000.00 元

首席注册建筑师

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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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新区大关安置房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首席注册建筑师

 

类似业绩

 

公 示 期

2014 年224日至 20142 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