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建字第 6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财政厅以黔财农发[2015]33号、黔财农发[2015]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招标;
项目地点:西秀区双堡镇,宁谷,七眼桥;平坝县羊昌乡,高锋镇,夏云;普定县马官镇,城关镇,化处镇;镇宁募役乡;关岭县永宁镇;紫云县猫云镇;
项目规模:土地治理双堡0.31万亩、宁谷0.1万亩、七眼桥0.14万亩、羊昌乡0.62万亩、高锋镇0.31万亩、夏云0.11万亩、马官镇0.5万亩、城关镇0.5万亩、化处镇0.2万亩、募役乡0.47万亩、永宁镇0.42万亩,猫云镇0.31万亩;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全部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