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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施工(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14-11-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马场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施工(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大方县龙腾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11月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14

项目经理

帅志辉

业绩

进贤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厂外截污管网工程)

报 价

¥1406924.3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85

项目经理

彭阳初

业绩

泉州市污水处理厂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

报 价

¥1406501.5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忆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43

项目经理

杨平

业绩

江西省靖安县污水处理工程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施工

报价

¥1408404.98元

公 示 期

2014 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批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