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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翠西安置区1号路道路工程结果公示

2014-11-05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七星关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翠西安置区1号路道路工程
招标人 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4.09
项目经理 帅志辉
报价(人民币:元) 3237876.32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兴国县文明大道道路及桥梁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溪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2.69
项目经理 李国华
报价(人民币:元) 3241147.17元
类似业绩名称 金龙一路、金龙二路、金沙安置二期道路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2.22
项目经理 陈杰
报价(人民币:元) 3264041.1元
类似业绩名称 泉州市水厂景观绿化、景观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
公示期 2014年 11 月05 日 2014年 11月 07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