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锦星镇洪湖至东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县锦星镇洪湖至东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已由贵州省毕节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以毕市通移[20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西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西县锦星镇洪湖至东庄。
2.2 建设规模:公路全长5.248公里。
2.3 投资估算:290.78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15年 9 月 30 日09:00时至2015年 10 月 12 日17: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账号:17710121050000418,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4.4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投标人,信息费、招标文件费须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并确保到账,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6.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交通造价信息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www.biggzy.cn/) 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慎重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西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黔西县水西大道商业街旁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楼C座
邮 编:551500 邮 编:550001
联系人:池波 联系人:葛艳梅
电 话:15284635627 电 话:15934752288
传 真: 传 真:0857-82369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97038398@qq.com
2015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