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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双山职教城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设计招标结果公告

2014-03-25 查看 8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双山职教城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

毕节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3 月25日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6.18

报价

下浮20%

技术负责人

刘全生

类似业绩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设计等3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2.49

报 价

下浮20%

技术负责人

王士杰

类似业绩

新疆艺术学院新校区设计工程等2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 价

技术负责人

类似业绩

公 示 期

20140326日至2014033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