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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14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二标段

2014-04-15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纳雍县2014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二标段

招 标 人

纳雍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4月14日 上午10: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33

项目经理

顾怀平

业绩

赫章县妈姑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标段等

报 价

17033684.3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铨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0.71

项目经理

谭昭均

业绩

景秀苑工程等

报 价

17205016.0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创业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4.91

项目经理

朱德寿

业绩

威宁县龙场镇中学修建项目等

报价

17290559.73元

公 示 期

2014 年4月 15

2014 年4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