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六盘水市大河经济开发区学府西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 |||||
开标时间 | 201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11.20 | |||||
商务分 | 80.79 | |||||
总分 | 91.99 | |||||
项目负责人 | 李必华 | |||||
报价(万元) | 34418.3028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8.88 | |||||
商务分 | 76.77 | |||||
总分 | 85.65 | |||||
项目负责人 | 符阳 | |||||
报价(万元) | 34340.358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7.86 | |||||
商务分 | 76.15 | |||||
总分 | 84.01 | |||||
项目负责人 | 马秋柱 | |||||
报价(万元) | 34474.3678 | |||||
公示期 | 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