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阳光小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69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县阳光小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平发改字(2015)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坝县阳光小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平坝县城高铁站片区;
项目规模:道路全长247.955米;道路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三电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
计划工期:4个月;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