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标段、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泉镇高锦村移民避险解困安置点街道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 已由毕节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以毕市移复【2015】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西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林泉镇高锦村移民避险解困安置点。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全长0.661km的道路建设项目,位于林泉镇高锦村集中居民点,其中主线长0.526km,支线接主线K0+217处长0.135km。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计划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437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04 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 12 月 10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信息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号:17710121050000418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等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者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完成绑定,相关费用在开标前转入并确保到账,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8 日 10 时,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交通造价信息网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慎重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缴费指南及注意事项,若因投标人原因或银行到账时间延迟影响投标人投标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9年2月27日 2015年 12月 0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