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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3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4-04-3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2013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3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金沙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代理机构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4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2.17分

项目经理

王华春

业绩

报 价

2807542.0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7.8分

项目经理

马志敏

业绩

报 价

2854172.1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0.66分

项目经理

夏 勇

业绩

报 价

2885055.60元

公 示 期

2014年 4 月30 日

2014年 5 月 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3标段)中标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