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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黄泥塘镇污水处理工程(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结果公告

2014-05-19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黄泥塘镇污水处理工程(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

招标 人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贵州方诚建筑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5-19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1

项目经理

谌旭

业绩

正安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

报价

¥1334615.8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西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

项目经理

梁杰

业绩

印江县污水处理厂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报价

¥1335604.8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93

项目经理

杨秀军

业绩

凯里市第二(洗马河)污水处理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

报价

¥1333590.50元

公示 期

2014年5月19日

2014年5月2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