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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结果公告

2014-05-22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威宁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

建设单位

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5月21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00

报价

6185937.99元

项目经理

张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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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9.13

报价

6176979.64元

项目经理

彭阳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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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污水处理厂厂区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8.54

报价

6195946.39元

项目经理

刘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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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期

20140522日至201405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