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大方县长石镇污水处理厂四标段结果公告

2014-05-2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长石镇污水处理厂四标段

建设单位

大方县长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5月2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78分

报价

2661363.50元

项目经理

陈淑珍

类似业绩

兴国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3个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溪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60分

报 价

2658976.40元

项目经理

桂福林

类似业绩

安远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一标段工程等3个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绿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08分

报 价

2656865.78元

项目经理

张佳

类似业绩

仁怀市中枢二期污水处理厂管网及安装工程A标段等2个业绩

公 示 期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 2014 年5 2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