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招标工程项目 名称 | 剑河县青山界水库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设计)项目 | |||||
| 招 标 人 | 黔东南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26日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贵州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技术标得分:30.83分 | 商务标得分:50.73分 | 总分:81.56分 | 下浮率:7%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 |||||
| 技术标得分:20分 | 商务标得分:53.68分 | 总分:73.68分 | 下浮率:2%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技术标得分:0分 | 商务标得分:39.86分 | 总分:39.86分 | 下浮率:4% | |||
| 公示期 | 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5月29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利局 | |||||
| 招标人: 日期:2014年 5 月 27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4年 5 月 27 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 年 5 月 27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