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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经济开发区青龙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结果公告

2014-08-1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毕节经济开发区青龙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招 标 人

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8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中天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总分:

81.55

项目负责人:

蔡成彪

 

类似业绩: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城市道路升级项目设计等2个业绩

 

报价下浮率(%) :

19.5%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总分:

66.94

项目负责人:

李勇

 

类似业绩:贵龙经济带贵龙大道横线K0+000-K11+200道路工程设计

 

报价下浮率(%):

1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总分:

64.4

项目负责人:

赵洪元

 

类似业绩:贵阳至遵义城市带主干道一期工程设计四标段

 

报价下浮率(%):

8%

公 示 期

2014 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