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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2014年兔街乡教师、卫生和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4-08-1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威宁县2014年兔街乡教师、卫生和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11日11: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5.55

报价

11616683.48元

项目经理

郭华东

类似业绩

爵士蓝岛7#商住楼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62

报价

11715827.94元

项目经理

张合金

类似业绩

博强商贸综合楼建设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05

报价

11715648.53元

项目经理

田贵林

类似业绩

印江土家族自治县第二、三期廉租住房工程(一标段)等

公示 期

2014814日至201481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