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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安底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4-08-19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金沙县安底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金沙县政业环保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丰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48.87

项目经理

张立军

企业业绩

安顺市城市生活污水改造工程2标段等

报 价(元)

4701576.4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45.55

项目经理

苏承文

企业业绩

旭阳雷迪城西港厂区2#12000吨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等

报 价(元)

4750584.71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43.67

项目经理

张合金

企业业绩

望谟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等

报 价(元)

4735336.29

公 示 期

2014 8 19

20148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