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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师范学院教职工公租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2014-08-20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师范学院教职工公租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招 标 人 六盘水师范学院
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盘水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技术标7
技术标8
技术标9
商务分 53.8 总分 80.07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佘友平
报 价 114.16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盘水市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标10
技术标11
技术标12
技术标13
技术标14
技术标15
技术标16
技术标17
技术标18
商务分 54.83 总分 76.94
项目经理或总监 蔡仕祥
报 价 114.7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标19
技术标20
技术标21
技术标22
技术标23
技术标24
技术标25
技术标26
技术标27
商务分 51.65 总分 74.99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余天福
报价 114.95万元
公 示 期 2014-8-18 2014-8-2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