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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2014-08-22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人 六盘水市水城河治理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13日9:30时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技术标7
技术标8
技术标9
商务分
总分 91.18分
项目负责人 陈增顺
报价 下浮2.2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0
技术标11
技术标12
技术标13
技术标14
技术标15
技术标16
技术标17
技术标18
商务分
总分 56.14分
项目负责人 杨俊锋
报价 下浮2.3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0
技术标11
技术标12
技术标13
技术标14
技术标15
技术标16
技术标17
技术标18
商务分
总分 44.76分
项目负责人 牟同兵
报价 下浮2.10%
公示期 2014.8.14 2014.8.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