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毕节经济开发区小瓦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结果公告

2014-09-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毕节经济开发区小瓦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9月3日 10:00 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3.3

项目总监:张卫红

报 价:下浮20%

类似工程业绩:兴义市机场南路道路建设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百盛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0.5

项目总监:葛永林

报 价: 下浮20%

类似工程业绩:毕节市倒天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道桥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总监:

报 价:

类似工程业绩:

公 示 期

2014年9月4日至 2014年9月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