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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封山育林育草和人工造林(防护林)项目结果公告

2013-12-24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黔西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建设和保护封山育林育草和人工造林(防护林)项目

招标 人

黔西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城乡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6.98

项目经理

韩文强

企业业绩

毕节市201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生态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防护林等

报价(元)

1789471.9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毕节禹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9.85

项目经理

谢显刚

企业业绩

大方县“宣慰府”螺丝塘周边治理工程等

报价(元)

1789553.8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毕节阳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8.64

项目经理

周海

企业业绩

毕节市七星区农民集中住房示范点建房项目-层台镇向阳村等26个村庭院美化绿化工程等

报价(元)

1780227.79

公示 期

2013.12.25

2013.12.2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