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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主要设备采购(含安装)结果公告

2013-12-31 查看 1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黔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厂区主要设备采购(含安装)

建设单位

黔西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31日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2.88分

报价

20565097.95元

项目经理

罗国华

类似业绩

镇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3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6分

报 价

20614609.57元

项目经理

姚卓芫

类似业绩

安顺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1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92分

报 价

20616188.58元

项目经理

陈连生

类似业绩

安福县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安装及附属工程等1个

公 示 期

201312 31 日至20141 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