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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猪场乡湾子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4-01-09 查看 7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纳雍县猪场乡湾子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 人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月9日09:3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梵水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00

项目经理或总监

胡月军

业绩

普定县猫洞乡龙场村“四邦四促”土地整理项目

报价

2456340.5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6.5

项目经理或总监

曾天武

业绩

龙里县谷龙乡乐榨村土地整理项目

报价

2456302.79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建筑机械化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5.00

项目经理或总监

冯炜

业绩

绵竹市兴隆镇广灵村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六标段

报价

2456411.96元

公示 期


2014年1月 10日至2014年 1月 1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