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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牛棚镇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四标段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14-01-17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威宁自治县牛棚镇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四标段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0.4

项目经理

廖小平

业 绩

涪陵区珍溪镇滴水村土地整理项目等3个。

报 价

5163281.3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9.51

项目经理

冯伟

业 绩

绵竹市兴隆镇广灵村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六标段等4个。

报 价

5170254.1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元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78

项目经理

龚德怀

业 绩

双流县籍田镇五圣村土地整理项目等3个。

报 价

5149477.09元

公示期

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2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