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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凤山乡石坪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4-01-14 查看 8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大方县凤山乡石坪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大方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嵘坤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84.21

总分

94.91

 

 

 

 

 

项目经理

潘汝江

 

 

 

 

报价

2999098.05

 

 

 

 

类似业绩名称

赫章县兴发乡乡载根村土地开发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宇福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83.73

总分

93.74

 

 

 

 

 

项目经理

龙正喻

 

 

 

 

报价

2998648.16

 

 

 

 

类似业绩名称

大方县马干山牧垦场后山、吊水岩土地开发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报价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4年1月14日

2014年1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