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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第八中学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4-01-22 查看 8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织金县第八中学塑胶运动场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织金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溪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7.06

项目经理

桂福林

企业业绩

1、江西乐平中学塑胶跑道体育场工程2、江西宜丰中学体育场改造工程

报 价(元)

3395768.06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58.2

项目经理

鲁方群

企业业绩

1、达县第三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2、宜宾市第一中学排球场及单双杠场地修缮改造工程

报 价(元)

3591867.3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


报 价(元)


公 示 期

2014年 1 月 22 日

2014年1 24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