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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木塑复合材料开发及应用项目用地场平工程

2014-01-22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木塑复合材料开发及应用项目用地场平工程
招 标 人 丹寨县金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广东冠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得分:9.31 商务标得分:71.19 总分:80.50 报价:土方按挖、装、运距1公里内和填推平综合单价为11.98元/m3;石方按挖、装、运距1公里内和填推平综合单价为24.98元/m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得分:7.32 商务标得分:67.99 总分:75.31 报价:土方按挖、装、运距1公里内和填推平综合单价为11.96元/m3;石方按挖、装、运距1公里内和填推平综合单价为24.93元/m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标得分:7.33 商务标得分:66.98 总分:74.31 报价:土方按挖、装、运距1公里内和填推平综合单价为11.99元/m3;石方按挖、装、运距1公里内和填推平综合单价为24.99元/m3
公示期 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4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5-3611141
招标人: 日期:2014年1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4年1月21日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