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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2013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4-02-12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七星关区2013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 人

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2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总分:

92.16

 

报价(元):

1730892.00

 

类似业绩名称

开阳县2010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平寨小流域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城乡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

84.61

 

报价(元):

1756488.00

 

类似业绩名称

毕节市201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生态林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防护林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孟仲季园林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

80.02

 

报价(元):

1688624.00

 

类似业绩名称

花溪区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项目(D)标段

公示 期

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1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