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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金碧镇石梯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中标公示

2014-02-13 查看 1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黔西县金碧镇石梯子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人 黔西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2月12日9: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兴义市乡镇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5.04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何武 业绩:兴义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项目C3标段等9个工程
报价 2895391.6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2.34        
项目经理或总监 刘廷刚 业绩:高坪镇高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9个工程
报价 2895406.9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0.74        
项目经理或总监 邬贵华 业绩:紫云县板当镇扯角塘村马槽井土地开发项目等3个工程
报价 2895468.38元        
公示期 2014年2月13日 2014年2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