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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工程项目勘察招标(三次)结果公告

2014-02-20 查看 1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工程勘察招标(三次)


建设单位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区分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2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8


报价

下浮率20%


项目负责人

丁晓江


类似业绩

贵阳市金阳窦关公租房建设工程勘察项目等4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3.82


报价

下浮率20%


项目负责人

李卫民


类似业绩

轿子山监狱迁建项目勘察等2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6.83


报价

下浮率20%


项目负责人

曾昭涤


类似业绩

仁怀市国酒新城北区安置房二组团勘察


公示 期

20140221日至201402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