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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二阶段工程项目贵阳市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经开区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5-12-01 查看 5 次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15)建字第12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二阶段工程项目贵阳市花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经开区标段(EPC)总承包已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二阶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筑发改环资[2015]5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国有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30.0%; 70.0%; ,招标人为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花溪河腾龙湾至三江口段 ,项目投资:8938.28 万元 ,工期:240日历天(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建设规模:河道整治(35个支管接入及截污口改造、15m截污沟修复、120000m3河道清淤、1项固定坝改造、12000m3围堰措施)、1项在线监测、1900m新建截污管 DN1200 管(36100m3挖方、34000m3填方、1900m新建截污管 DN1200 管、55座检查井)、5700m2景观绿化恢复。,建设规模:河道整治(35个支管接入及截污口改造、15m截污沟修复、120000m3河道清淤、1项固定坝改造、12000m3围堰措施)、1项在线监测、1900m新建截污管 DN1200 管(36100m3挖方、34000m3填方、1900m新建截污管 DN1200 管、55座检查井)、5700m2景观绿化恢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近三年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业绩 1个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3日 10时00分2015年12月23日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uiyang.gov.cn/)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

5.1、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2月17日 10时00分2015年12月23日 10时00分 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uiyang.gov.cn/) 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 10时30分,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四楼四楼开标六室),(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工程建设类)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朝霞

联 系 人:

陈更

电 话:

0851-86878281

电 话:

18690728205

9、其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第四十五条规定,“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石工

电 话:

84839714

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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