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 黔西县东门小区廉租住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人 | 黔西县房产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2年12月6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神州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商务分: 总88.79 分: 中标金额:18989002.48元 项目经理:张安武 类似业绩:小河长江大沟(恒阳房开段)道路工程等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鑫前(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商务分: 总 88.18 分: 中标金额: 18984018.27元 项目经理:苟廷伟 类似业绩:遵义市海尔大道道路工程(四标段)等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商务分: 总 86.81 分: 中标金额: 18798085.71元 项目经理:谌旭 类似业绩:遵义市董公寺镇曾家湾道路改造工程等 |
公示期 | 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