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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花溪乡瓦房土地垭土地开发项目

2012-12-2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黔西县花溪乡瓦房土地垭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人 黔西县花溪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12-25 0:00
开标地点 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蓝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业绩: 等个工程
报价 1852529.2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亚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业绩: 等个工程
报价 1852748.6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技术分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业绩: 等个工程
报价  
公示期 2012年12月26日 2012年12月2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说明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