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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威、黔织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加油站新建项目(主线服务区加油站)施工监理招标(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13-01-09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毕威、黔织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加油站新建项目(主线服务区加油站)施工监理招标(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月9日9:3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50.00

总分:79.18


项目总监: 张文


报价:518880.00元


业绩:成都量力商务大夏高层及多层ABCD地块工程等2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39.00

总分:70.58


项目总监: 徐强


报价:518880.00元


业绩:安顺市紫鑫名苑小区建设工程等2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项目负责人:


报价:


业绩:

公示期

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中标公示 弘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