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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新庄中学学生宿舍一号楼、初中部教学楼、学生食堂、实艺图大楼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2013-01-1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大方县新庄中学学生宿舍一号楼、初中部教学楼、学生食堂、实艺图大楼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大方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 1 14 10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63.65分

总分:82.94分

项目经理:

王世成

类似业绩:

恒森阳光城住宅小区1~6#楼工程、独山县老政府“盛世峰景”综合楼工程

报 价:

65459053.3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星河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63.64分

总分:81.20分

项目经理:

旷永兵

类似业绩:

思南信合小区A、B、C及培训大楼工程

报 价:

65460160.73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52.29分

总分:69.54分

项目经理:

罗斌辉

类似业绩:

仁怀市冠英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报 价:

61098780.17

公示期

2013 年 1 月 15 日 2013 年 1 月 17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