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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3-01-1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金沙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金沙县卫生监督所

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95.40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零柒万柒仟陆佰玖拾叁元柒角陆分(¥2077693.76元)

项目经理:骆邦中

类似业绩:金沙县沙土镇高中教学楼工程等。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总 分:92.66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零柒万伍仟陆佰玖拾叁元柒角肆分(¥2075690.74元)

项目经理:陈在维

类似业绩:仁怀市喜头中学学生宿舍楼及学生食堂工程等。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92.28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零陆万伍仟叁佰肆拾叁元叁角柒分元(¥2065343.37元)

项目经理:陈冕

类似业绩:毕节地区工业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等

公示期

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