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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外科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3-02-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金沙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外科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金沙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2月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商务分:总分:93.17

项目经理:杨斌报价:74129845.58元

业绩:重庆邮件处理中心(住宅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商务分:总分:88.55

项目经理:蒋学勤报价:74145813.96元

业绩:兴义市心意商业广场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八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商务分:总分:88.23

项目经理:熊昆仑报价:74155535.38元

业绩:鸿鹄花园商住楼(一期)

公示期

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6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的基本事实;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