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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招标公告

2016-02-18 查看 1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瓮安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 (2016)2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瓮安县2015年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已由黔南州水务局黔南水发〔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瓮安县

2.2项目投资:约230万元。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遗书、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范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入黔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18日至2016年0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电话:0854-8228143 8222509,联系人:林达蒲江。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投标交易员(附水利交易员证原件)或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30号蟠桃大厦8楼C座)。

5.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7日上午9:30时,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面交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瓮安县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30号蟠桃大厦8楼C座

联系人:

杨道兵

联 系 人:

杨清海

电 话:

13312376887

电 话:

0851-527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