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大方县寄宿制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示期至5月2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大方县2013至2015年寄宿制攻坚学生宿舍教师公租房宿舍建设项目六标段(简易程序招标)
详细内容
大方县2013至2015年寄宿制攻坚学生宿舍教师公租房宿舍建设项目六标段(简易程序招标)
| 工程项目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报价 |
类似业绩名称 |
公示期 |
公示说明 |
| 大方县2013至2015年寄宿制攻坚学生宿舍教师公租房宿舍建设项目六标段(简易程序招标) |
大方县教育局 |
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4-19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贵州凯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段自强 |
2745120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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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彭阳初 |
2745120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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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林自锋 |
2745120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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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27 |
至 |
2013-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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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完整摘要
大方县教育局招标大方县2013至2015年寄宿制攻坚学生宿舍教师公租房宿舍建设项目六标段,公示期为2013年4月27日至5月2日。项目预算为27451202.60元,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地点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