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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王家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2013-05-02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纳雍县王家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王家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纳雍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8日9:3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仁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0.89分
报价 4970014.57元
项目经理 盛华忠
类似业绩 仁怀市高大坪乡卫生院门诊大楼等4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0.84分
报 价 4950002.54元
项目经理 张合金
类似业绩 兴义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等3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铨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0.41分
报 价 4960000.77元
项目经理 吴泽波
类似业绩 大方镇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工程等3个
公 示 期 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