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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板底乡板底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13-05-1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威宁自治县板底乡板底小学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招标 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0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总分: 92.97

 

 

项目经理:韦志发

类似业绩:遵义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男女生宿舍楼工程等两个

 

报价(元):

2399541.85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90.05

 

 

项目经理:陆建华

类似业绩:纳雍县新城区安置周转房建设工程一标段

 

报价(元):

2388502.61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总分:86.32

 

 

项目经理:王世成

类似业绩:恒森·阳光城住宅小区

 

报价(元):

2415397.14

公示 期

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5日

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