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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威、黔织高速公路主线加油站装饰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4-07-1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毕威、黔织高速公路主线加油站装饰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7月1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45分

项目经理

曹成伟

企业业绩

新密市青石河加油站装饰项目二标段等4个企业业绩

报 价(元)

1828352.87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1分

项目经理

陈兆群

企业业绩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第十三加油站装修项目等3个企业业绩

报 价(元)

1851098.73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

报 价(元)

公 示 期

2014.7.18

2014.7.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注: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秋柱在毕威、黔织高速公路主线加油站装饰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中已经为中标项目经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接二个项目,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放弃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并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排名第二的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