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毕市发改农经[2015]4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沙县岚头镇和平村、岚丰村、东隆村和安底镇陡滩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灌溉渠道10.45千米,排水渠11.12千米,150方蓄水池1座;涵洞15座,维修山塘2座,机耕道6.31千米,农耕道13.21千米,道路挡土墙1099米,土壤培肥4200亩等。
2.4 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投标人企业有效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企业资质范围和人员资格须与在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 月18 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1 月22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信息费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4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农牧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城 地 址:贵阳市富水北路银桥大厦23-2
邮 编: 邮 编: 550000
联系 人: 丁健 联 系 人: 陈家适
电 话: 13985351797 电 话: 18708577618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招验[2012]004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20年02月03日
2016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