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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014-07-29 查看 1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雷山县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雷山县播别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资审时间 2014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资审地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结果 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于2014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经评审委员会(小组)对所有响应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后:1、贵州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未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自有设备差证明材料)3、贵州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企业只提供一个有效业绩 )4、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原因技术负责人未能提供完整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5、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不通过原因:自有设备差证明材料)6、黔东南州鹏达萃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经理业绩不符)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
公示期 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7月31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日 期: 2014年7月28日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14年7月28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