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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4-08-0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程项目

毕节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 人

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6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92.65

项目经理:吴金潼

报 价:4282278.99元

类似工程业绩:金沙县平坝乡初级中学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红业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4.84

项目经理:程太祥

报 价:4276052.33元

类似工程业绩:正安县安场中学建设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4.44

项目经理:陈冕

报 价:4280177.68元

类似工程业绩:赤水市第一小学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项目工程等

公示 期

2014年8月6日至 2014年8月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