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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经济开发区小瓦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招标结果公告

2014-08-1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毕节经济开发区小瓦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招标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毕节经济开发区小瓦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 人

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毕节市南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8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6.76分

报价

下浮20%

项目负责人

徐泰松

类似业绩

贵定县城至昌明经济开发区同城化城市干道工程项目道路等5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6.67分

报价

下浮20%

项目负责人

曾江波

类似业绩

贵安新区北斗湖路(一期)道路工程等3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4.79分

报价

下浮20%

项目负责人

舒中潘

类似业绩

建设北路北延线(蜀龙路五期)项目勘察工程等3个

公示 期

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