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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双山职教城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勘察招标 (二次)结果公告

2014-08-0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双山职教城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勘察招标 (二次)

建设单位

毕节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 08月08日10 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12

报价(下浮率)

20%

项目负责人

曾昭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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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6.94

报 价(下浮率)

20%

项目负责人

曾令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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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勘察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5.55

报 价(下浮率)

20%

项目负责人

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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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勘察

公 示 期

20140808日至 2014081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